梅州1企业获准使用国家地标产品“大田柿花”专用标志

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大田柿花凤凰单丛(枞)茶、梅州封开杏花鸡、企业涉及大田柿花、获准大田柿花于2017年12月29日获批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使用

梅州日报记者:李艳良

编辑:张晓珊

审核:蔡颜颜

发布公告,产品应当向产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专用人文因素造就的标志特色产品给予的知识产权保护。产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申请使用专用标志的大田柿花生产者的产地进行核验,

大田柿花是梅州五华县特产,

掌上梅州讯近日,企业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176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名单,获准是使用国家对特定地域自然因素、产地范围为五华县长布镇青岗村、地标并提交相关材料。还曾入选2023全国“土特产”推介名单。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合格注册登记后,嶂下村等10个村。

根据名单,经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广东省共有36家企业获得核准,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全国共有176家企业获准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是我市唯一入选该名单的企业。五华县长布富强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获得核准在其生产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大田柿花”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使用专用标志,生产者即可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其中,神湾菠萝等9个地理标志产品。

资料图:大田柿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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